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挖掘我校优秀学位论文,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破除唯论文论,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选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2271日至2023630获得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获较高学术成果、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入围条件

1.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博士生为盲评结果)平均分为85分及以上,且单份评阅成绩最低分不低于75分;

2.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结果的2/3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比例不超过授位博士生总数的20%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比例不超过授位硕士生总数的10%

(三)遴选条件

若入围数量超过评选比例,则按照其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情况进行遴选:

1.博士生为1IF≥3.0SCI收录的期刊学术论著;

2.自然科学类硕士生为发表1IF≥1.0SCI收录的期刊学术论著,社会科学类硕士生为发表3篇中文核心库学术论著或1CSSCI收录的学术论著。

3.通过双优程序的研究生,对发表学术论文不作要求,其学位论文原则上直接被推荐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发表的学术成果只认可排名第一的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必须为重庆医科大学。

三、提交材料及评选程序

(一)个人填写论文中英文摘要(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附件3),并提供在校期间获得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成果(论文、著作、获奖项目)复印件一式一份,成果目录清单(论文须注明SCICSCD核心、扩展等)一份,学位论文一本相关支撑材料院系审核后留存

(二)各院系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比例遴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汇总,再上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表决。

四、其他事项

(一)对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颁发证书。

(二)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将作为重庆市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候选对象。


附件:1.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2.重庆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重庆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4.重庆医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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