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 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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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学校研究形成了《重庆医科大学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向社会公布。

报告由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其他需要向社会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重庆医科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 www.cqmu.edu.cn)或重庆医科大学信息公开专项平台(网址:http://xxgk.cqmu.edu.cn)查阅或下载。

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邮编:400016,联系电话:023—68485000,传真:023—68485111)。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度,重庆医科大学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通过官方网站、OA系统、官方微博微信等多元途径,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了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248条,包含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各类信息。重点公开了招生录取、奖助学金评审、科研项目申报、人员招聘、干部任免、职称晋升、财务收支、招投标等受到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布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法律和相关制度,未出现个人信息或涉密信息不慎泄露的情况;学校设有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3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1个,本学年未列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体制机制。

依法公开学校办学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重要信息(政府信息),是法律赋予的义务,是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要求,是保障学校办学运行情况公开透明的必要保障。要开展好这项兼具长期性和重要性的工作,就必须依靠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健全完善的公开体制机制。

本年度,学校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力度推进公开深度和广度,通过统一部署,系统推进了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学校持续优化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握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校长办公室组织贯彻落实,院系部处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实现了“归口负责、部门公开”和“平台整合、集中展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校长办公室积极组织引导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学习《条例》《清单》等工作指南,并通过开展相关二级部门自查整改工作,实现了职能部门归口负责并审查发布,二级网站和信息公开专项平台同步公开。

本学年度,学校严格依据《条例》和《清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加大二级网站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让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以更加便捷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地获取各类所需信息,切实提升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

2016-2017学年度,学校继续加强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应用,为传统渠道提供了有力补充。一是学校加大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力度。更加注重发布时效,进一步拓宽范围,持续丰富内容等,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2条,对学校各类重要活动,和新生招生录取情况等重要信息进行了权威发布。二是“i重医”移动应用平台日趋成熟。“i重医”客户端下载量、用户访问量及信息发布量均较上一学年有明显增长;通过软件升级改版,该平台的可操作性和系统稳定性得到进一步改善,现已逐渐成为师生员工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度,重庆医科大学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248条,其中 “学校新闻”栏目条发布236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374条,“院系新闻”栏目发布376条,“人文重医”栏目发布32条;通过学校OA系统“校务公开”栏目公开130条,通过“干部任免”栏目公开38条,其他信息92条;本学年度学校门户网站总点击量50万余次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消息62条。另外,本学年度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关于重庆医科大学的报道共计23条。

三、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校主动公开《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情况如下:

第一大类第1条信息共1条,第一大类第2条信息共1条,

第一大类第3条信 息共1条,第一大类第4条信息共1条,

第一大类第5条信息共1条,第一大类第6条信息共1条,

第二大类第7条信息共3条,第二大类第8条信息共0条,

第二大类第9条信息共53条,第二大类第10条信息共2条,

第二大类第11条信息共13条,第二大类第12条信息共5条,

第二大类第13条信息共4条,第二大类第14条信息共5条,

第三大类第15条信息共8条,第三大类第16条信息共0条,

第三大类第17条信息共1条第三大类第18条信息共126条,

第三大类第19条信息共9条,第三大类第20条信息共9条,

第三大类第21条信息共3条,第四大类第22条信息共9条,

第四大类第23条信息共12条,第四大类第24条信息共1条,

第四大类第25条信息共30条,第四大类第26条信息共4条,

第五大类第27条信息共1条,第五大类第28条信息共2条,

第五大类第29条信息共2条,第五大类第30条信息共2条,

第五大类第31条信息共10条,第五大类第32条信息共6条

第五大类第33条信息共1条,第五大类第34条信息共6条,

第五大类第35条信息共1条,第六大类第36条信息共6条,

第六大类第37条信息共8条,第六大类第38条信息共1条,

第六大类第39条信息共1条,第七大类第40条信息共15条,

第七大类第41条信息共1条,第七大类第42条信息共1条,

第八大类第43条信息共12条,第八大类第44条信息共1条,

第八大类第45条信息共1条,第八大类第46条信息共1条,

第九大类第47条信息共1条,第九大类第48条信息共1条,

第十大类第49条信息共1条,第十大类第50条信息共4条。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重庆医科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校园网予以公布。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填写书面的《重庆医科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现场申请,或通过信件、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有关信息。2016-2017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负面评价和反映。

六、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2017学年度,重庆医科大学未因信息公开相关问题引起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

2016-2017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继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性和丰富性,进一步将信息公开和学校内涵建设发展密切联系起来。

针对以上问题,学校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改进下一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工作体制机制;二是进加强信息公开专项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多样化渠道,提高平台点击率。三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队伍的整体水平。四、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不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核查,进一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八、其他需要向社会报告的事项

2016-2017学年度,重庆医科大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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