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1]38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围绕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校属各单位要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并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节日期间有针对性的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各单位应健全并坚持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有效实施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1、重点部位。如:教学楼、消防通道、高层建筑、学生公寓、食堂餐厅、图书馆、电影院、会议室、配电房、化粪池、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值班人员是否在位。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场所,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是否落实,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落实。食堂油烟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定期清洗。水、电、气等管道设施及电梯、校园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设备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和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全面、彻底整改。

2、学生宿舍。是否在宿舍内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用电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源线;不使用无自动保护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设备;不使用电热毯、电暖炉、电炉、热得快、电熨斗、电火锅、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电磁炉、电冰箱等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手机等充电设备、各种插座、电脑等必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在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安全规范使用。不得将插座电源线缠绕或延伸至床上。严禁在冬季违规使用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和烧柴取暖等行为,避免因违规取暖导致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被封堵和占用。学生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夜间巡查不少于两次,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3、实验室及科研平台。有无违章明火作业,用电器是否运行正常,实验室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在实验过程中,尤其是在使用烤箱、烘箱、消毒高压锅等加热、高温高压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并做好使用记录。

4、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清理、更新、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做到设置规范、标识醒目。灭火器是否过期、能否正常使用,消火栓(水枪、水带、水带接口、管牙)是否损坏或丢失,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等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被封堵和占用。冬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坚决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6、电气安全。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开关等应按规定负荷装设,电气线路的选材与用电负荷相适应;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自改装照明线路及随意更换与原设计不符的照明装置,严禁照明回路擅自连接其他电器设备;使用燃气操作是否规范,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学生食堂、员工餐厅的厨房油烟罩和烟道是否每季度清洗一次;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不得遮挡、包裹、改动燃气设施及管道。

7、电动车安全。要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重

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20日前)。校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防控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校属各单位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切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校属各单位要总结经验做法,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倒查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校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的工作思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自我防范意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我校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校属各单位要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紧盯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开展情况,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保卫处治安消防科;1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方式:袁家岗校区治安消防科,联系人:孙林,联系电话:68485010;电子邮箱:4049419@qq.com。缙云校区治安消防科,联系人:吴云龙,联系电话:65712029.电子邮箱:860996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