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8-22 浏览次数:

一、学校简介

重庆医科大学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学校2015年成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6年成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首批立项的地方高校之一。

学校具有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22年1月科睿唯安数据),4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6个重庆市“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

学校设有21个学院(系),并设立研究生院,开设36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现有专任教师3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人,博士生导师400余人,硕士生导师2100余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外聘)、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杰青等国家级人才58人次,省部级各类人才586人次。现有7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规模达到382人,人才塔基和师资蓄水池作用日益明显,人才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12所。附属第一医院、附属儿童医院连续10年入选“全国医院综合排行榜”百强(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2020年度分别排名第56位、第59位。

重庆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依托学校优质办学条件,以提高在职医疗人员专业素质、满足卫生事业的发展、满足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更高要求为办学目标。学校举办成人教育40多年来开设过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等本、专科专业,培养了上万名合格的医疗卫生人才为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有更加充分、长足的发展,根据学校总体规划,经重庆市教委批准,2022年拟继续招收成人业余班专科升本科学生,分别在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点学习,学习形式为业余(分段集中)和业余(周末)。竭诚欢迎在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考我校。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如报考药学专业,应有执业药师、药剂师等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医学检验技术,应有检验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职业相适应。

3.必须是已取得相同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注意:①非国家认可的地方专科学历证书无效。

②若考生的专科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无法查实,须到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学历认证,若考生在学籍注册时仍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则录取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③考生请勿报考与专科专业及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专业。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报名,请关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cqksy.cn)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层 次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专升本(医学类)

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http://www.cqksy.cn)公布为准

专升本(经济管理类)(药学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五、毕业生待遇

报考医学类的考生,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按照规定录取入学的学员,在校完成规定学业,各科成绩合格,国家承认其本、专科学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对持我校毕业证书的本、专科毕业生能否获得国家行业准入,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与学校无关。专升本毕业生凡符合《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重医大发〔2020〕37号文件规定,可进行学位申报,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取得学士学位。

重要提示: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文件规定,今后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报考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报考专业一定要与现有执业资格类别保持一致,不能跨类别报考。另报考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专业的考生需持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药师执照。

六、招生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学校代码:10631)



提示: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查看专业备注,以便区分授课地点及学习形式,授课地点学校有权根据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咨询电话:023—65714673  65714674。

本简章所列事项如与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不相符,一律以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