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55日9:005月717:00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5月9日前

各学院官网公布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5月15日前


交费及第一阶段考核

交费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

5月20日左右

学校公布调剂信息,各学院完成调剂考核

见本网站及各学院官网具体安排


二、考核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学术水平评分

1.报名对象: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考生。

2.按《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

3.请考生按照学校研招网将于5月4日下午公布的《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一览表》进行报名。请考生充分考虑后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4.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

(7)发表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获权专利批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批文或立项任务书科研成果奖证书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4,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1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附件5,签名处须手写签名)。若与申请导师联系存在困难,请与相应学院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5.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聘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制定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进行排序,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6.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缴纳综合考核

1.缴费对象:进入学院公布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

2.缴费方式:2023年博士生全部采用网上缴纳考核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考核费恕不退还。网上缴费时请注意:如手机有扣费提示,系统刷新可能因滞后造成网页尚未显示时,不要再次重复缴费!

3.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13]3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博士生综合考核费标准为50元/生。请考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规定的流程交费,请勿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三)考核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四)确认拟录取

未被报考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考生若不服从学院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8),填写后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

进入综合考核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第一阶段结束后仍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参加考核。具体要求见本网站后续通知。

三、其他

(一)考生无论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与考核相关的信息,均视为作弊,考核成绩计零分。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考核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调档事宜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公证书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有权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学籍。

四)硕博连读生(含学博、专博)须2023年5月9日-5月15日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具体操作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附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4.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5.《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

6.《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7.《“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8.《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