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屏障系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年度维保项目(18C2356)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次数:

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屏障系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年度维保项目(18C2356)采购公告

一、项目号:18C2356

二、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屏障系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年度维保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6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是重庆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啮齿类实验动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拥有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的实验动物生产和动物实验楼,其中SPF级大鼠、小鼠生产、实验屏障设施面积近2000平方米。主楼三楼SPF级动物实验区和四楼SPF级动物繁育区各500平米左右,辅助面积1000平米左右。每年生产供应各种SPF级小鼠和大鼠10万余只,各种遗传工程小鼠近万只,保种、繁育遗传工程小鼠或疾病模型动物超过100种。屏障设施自2010年建成运行以来运行稳定。

一、   屏障设施运行维保管理目的、内容及清单

屏障设施运行管理服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实验动物中心屏障设施(净化装饰、冷热水空调主机、净化空调机组、排风机组、送排风系统、空气过滤器(初、中、高效)、空调冷热水系统、电气系统、门禁、监控及自控系统等)正常稳定运行。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2月13日 至 2018年12月18日 17:00

文件购买费:¥2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见标书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19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2月19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标书

十、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19日 15:00

谈判地点:见标书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

采购经办人:陈静

采购人电话:68485030

采购人地址:重庆医科大学渝中区医学院路一号

十二、附件

竞争性谈判标书.doc (2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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