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
(一)我市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
(二)重庆籍生源市内外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于2019年退役,并在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二、资格条件
参与选拔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一)(二)(三)(五)(六)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退役士兵考生,达到下列第(一)(二)(五)(六)项要求,即具备报考资格;达到第(一)(二)(四)(五)(六)项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三)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四)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五)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六)自愿申请。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考信息录入和报名考试费交纳,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报考。专升本考试报名网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推荐学校负责本校2020届高职(专科)毕业学生和本校应征入伍退役考生的资格审查。
(二)报名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函〔2015〕322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为140元/生,在考试管理系统中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缴纳。
(三)成功缴费的学生务必按要求到推荐学校完成现场确认手续(我校学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凉山卫校教学点通知)。对于未完成院校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统考科目及成绩计算
(一)报考学生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报考我校“护理学”的考生参加文科类统考;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参加文科类、理工科类统考皆可;报考我校上述两个专业以外其它本科专业的学生考理工科类。文科类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理工科类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考试时间详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报名通知。
(二)全市统考的科目均按120分计入总成绩。
(三)免试政策参照《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免试政策”执行,符合免试规定的考生,除不参加重庆市“专升本”统一考试环节外,其他程序和环节的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
五、志愿填报
(一)2020年继续实行网上志愿填报。我校今年录取的所有高职学生升入我校2018级普通本科专业。此次接收“专升本”考生的普通本科专业有: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学、护理学、法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医学工程、药物制剂、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公共事业管理等。
(二)考生志愿的填报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由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学校组织实施。
(三)学生填报志愿的原则:达到全市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经市教委认定的免试生,按照市教委公布的我校2020年“专升本”分专业选拔计划,符合我校本科选拔专业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要求,可填报我校相应的专业志愿。
(四)我校对于无对口本科专业的高职(专科)专业,暂不开展普通“专升本”工作。学生报名时,所在学校和考生务必了解我校是否有对口的拟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本科专业,如果没有,不要报考我校。
六、录取
(一)2020年继续实行网上录取。预录的2020届毕业班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重庆市教委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市教委批准的分专业选拨计划和市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顺序,分专项计划开展录取工作。同一专项计划内,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专业按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对于预录不满额的专业,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计划调整,首先满足专项计划内生源充足的专业,如专项计划无剩余生源,可调整到该专业其他专项计划。
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往年我校部分专业举行的专业加试暂停。
(二)重庆籍生源市内外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士兵选拔计划属市内单列计划,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含免试)”专项计划内录取,实施重庆市教委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预录规则同第一条。
(三)免试生根据考生属性,在各专项计划内优先录取。
(四)其他未尽事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文件执行。
(五)所有预录学生经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审定,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在校内公示并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六)经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学校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按规定完清相关手续后正式转入普通本科学习。
七、学籍管理及课程衔接
(一)“专升本”学生完成报到手续,在市教委完善学籍电子注册手续后,执行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二)凡“专升本”学生转入本科以后,实行分段管理,所学课程执行重医大教〔2013〕21号文的有关规定,即“专升本学生只修读进入本科段以后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升本前未学的前期本科课程不要求补修,专科段所学过的相同课程亦不能申请免修,专科段的必修课程学分也不作为本科段的限选课和公选课学分进行学分换算”。专升本学生本科段所学必修课程成绩纳入所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规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八、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爱龙
副组长:邓世雄
组 员:徐 晨 张代敏 朱 丹
九、附则
(一)本工作实施方案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本工作实施方案中全部内容由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重庆医科大学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