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工作,学校对原《重庆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医大文〔2018〕320号)进行了修订。经2021年6月17日第1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
2021年7月19日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关于修订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4).pdf】已下载725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