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实现学生的学习能力与专业兴趣的相互协调,根据学校《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重医大〔2021〕169号)的精神,现将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选拔转专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22级普通本科在校生(不含“5+3”一体化临床医学、免费定向、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和赴外校交流学习的学生),报名要求和条件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重医大〔2021〕169号)。

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由教务处每年3、9月底统一组织,可转名额已在附件2公布,具体事宜以教务处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申请(7月4日前)

1.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所在学生学院审核同意,并于20237月4日前将申请表、学生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一起递交至所在学办。申请表由本人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专业志愿(请务必按照附件2所列专业名称正确填写)、入校高考信息等。

2.按照“《实施细则》(重医大〔2021〕169号)”文件要求,申请转专业学生可以填报2个志愿请各位同学仔细研读《实施细则》的转专业基本条件和“选拔转专业申请条件”,选择志愿进行填报,合理安排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及梯度,避免无效志愿。本次不再进行二次征集志愿

3.填报“临床医学”专业并被录取的学生将随机分配至临床医学一系或临床医学二系(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学院审核,材料报送(7月6日前)

各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整理“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请务必核对学生学号、姓名和填报专业名称,因学生基本信息、专业信息等填报错误导致无法转专业,后果自负。汇总表(电子版及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学生申请表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于7月6日前交缙云校区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初审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务处根据《实施细则》(重医大〔2021〕169号)”的转专业基本条件和“选拔转专业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初审,8月初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四)面试

凡报名转入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等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所报志愿须参加面试学生的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70%+面试成绩*30%;所报志愿不参加面试学生的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分别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计算综合成绩。

必修课平均成绩,指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后的分数。

(六)录取及结果公布(预计开学后2周内)

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转入专业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没录取满的专业,再转入专业的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不组织面试的专业录取时,以学生的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转专业学生的课程修读按照《转专业实施细则》和《转学、转专业、专升本及修读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修读管理规定》执行,所有学生转入2023相应专业学习。

(二)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请各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做好从政策解释、申请报名等环节,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在遴选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实施细则做适当调整。

联系电话:彭老师68485860, 何老师65714668.

特此通知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 2022级普通本科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表

3. 学生、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4. 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5. 转专业面试方案

6. 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重医大〔2021〕169号)

7. 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参考)

教务处  

20236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