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工作,学校对原《重庆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医大文〔2021〕207号)进行了修订。经2023年7月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重庆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
2023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