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留金来【2017】4043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重庆医科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重医大【2014】301号),结合我校留学生教学和管理实际情况,在外国语学院、学生处的指导下,2017年4月第十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留学生开展2017/2018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的工作。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遵纪守法、认同我国文化、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评选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外国语学院、外事处、学生处复审后,报4月18日校长办公会通过。建议保留蒙古籍本科留学生NARANKHUU SARUULBAT、斐济籍本科留学生PRITIKA SHIVANI KUMAR、汤加籍本科留学生MELE FAUIKI LAVEMAI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4月27日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68485755。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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