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教外司留[2017]13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留学生教学和管理实际情况,在外国语学院、学生处的指导下,2017年6月第十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留学生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遵纪守法、认同我国文化、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报外国语学院、外事处、学生处复审后,报6月20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意推荐来自印度的2013级CHANGARAMKUMARATH GICHIN、2014级PRAVEEN SANKHLA、2015级VENKATAMURTHY AVINAUSH和来自立陶宛的2015级NAVICKAITE VAIVA等共4名本科留学生作为2017/2018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候选人。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6月27日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电话:68485755。 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