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学生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至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由学生辅导员及所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签署意见报院系签署意见;
三、学生处签署意见;
四、学生资助中心将《申请表》交财务处发放,一般发放到校园卡,学生需在圈存机上进行补贴领取方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