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及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预计应该于2022年毕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以上几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申报,不重复享受。本科毕业已申请过重庆市求职补贴的研究生不能再申报,一名学生整个学习阶段只能申请一次。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8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2022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登陆(http://ggfw.rlsbj.cq.gov.cn/cqjy/)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申报批次选择202201005;
填写学校绑定建行卡相关信息,开户银行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支行名称按实际填写(如有遗失,请尽快补办建设银行卡并在校园圈存机上绑定),开户帐户名称为学生本人姓名,银行帐号为学校绑定建行卡帐号。
申报程序详见《(学生版)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在校毕业生)操作手册》
四.材料及要求
(一)重庆市户籍低保、残疾、脱贫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学生:学生本人为低保、残疾、脱贫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的,不填写抚养人信息,不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学生属于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家庭成员,需填写抚养人信息,并上传户口本复印件。注:在同一户口簿上,提供户主与申请人两页复印件和两人同时在册的户口本增减页;不在同一户籍下,则需提供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申请人与享受对象户籍关系证明(附件1)。
(二)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2021年第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一份(附件2)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注:证明材料上的公章必须是民政局的行政专用章,章面上的字样必须是***民政局,不能是民政局***下设部门。
(三)残疾学生:需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但不需提供,系统自动识别。尚未办理《残疾人证》或《残疾人证》遗失的申请人,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办理。
(四)贷款毕业生:只要是在校期间获得过助学贷款的都可以申报。上传贷款合同的照片到系统进行证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原件遗失的,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我的贷款”中下载电子合同再上传。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在系统中填写法定抚养人,并提供学生跟法定抚养人的关系证明(附件1)和法定抚养人贫困、残疾的证明。此类通过率较低,学生如同时是其它类别,建议以其它类别身份申请。
(六)市外户籍的脱贫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如截图中没有本人姓名,则需在系统中填写法定抚养人信息,同时提供本人与法定抚养人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附件1)。
(七)市外户籍的特困人员:需上传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照片。
五.审核及发放
1.学院初审:请各学院在拿到申请学生名单后(资助中心提供)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该生是否为2022届毕业生。
2.学生处复审:学生处对各类学生申请资格及材料进行复审后提交市就业局。
3.上级部门终审: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联网审核。
4.公示:上级部门终审后,学校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补贴款发放:学校财务处在收到市财政局资金拨付后,发放到学生绑定银行卡。
六、其它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尽快将此通知宣传到2022届毕业生班级,明确学生填报步骤和提交资料要求。
2.待资助中心将申请学生名单汇总后,各学院需协助确定所有申请学生均为2022届毕业生。
特此通知
附:1.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样本)
2.市外低保证明材料(样本)
3.(学生版)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在校毕业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