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本专科 毕业生户口迁移、档案寄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为做好我校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户口迁移、档案寄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规范管理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户口迁转、档案整理和寄送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将相关材料按规定装入毕业生档案袋并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2.落实责任,及时、准确填报户口迁转和档案寄送相关信息。如毕业生档案因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造成档案寄送错误、遗失等,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每个学生的档案寄送,要有依据,不得以学生自主填报的去向为准。

二、毕业生档案、户口去向

1.已就业且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同意接收的毕业生,按用人单位相关要求迁转。

2.已就业但用人单位不接收(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代其托管)的,可选择以下去向:

1)原则上尽可能迁转回生源所在地(以OA系统中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时显示的“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为准);

2)学生自行联系其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凭与其签订的托管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转手续。

3.未就业毕业生可选择以下去向:

1)原则上尽可能迁转回生源所在地;

2)学生自行联系其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凭与其签订的托管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转手续。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可由各学院暂存保管,保管期限最多2年。满两年后未办理档案迁转手续的,由各学院统一寄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人社部门规定的档案管理机构。

三、户口迁转手续办理

按学校保卫处相关要求办理。

四、档案交寄手续办理

(一)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请直接移交到学校研究生院。

(二)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寄送

除考取本校研究生以外的毕业生档案,原则上均需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寄送。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档案交寄流程

1)各学院及时核实并汇总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生档案交寄确认单(学生确认)”中的相关信息,学生本人核对邮寄信息后确认签字(未返校的可通过QQ、微信等方式确认后截图)。学院将有学生签字确认的2020届毕业生档案交寄确认单,交一份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存档备查。

2)各学院将毕业生档案整理完成并按照毕业生确认后的邮寄去向,认真填报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生档案交寄单”,以EXCEL电子表格格式传给邮政“EMS快递”方负责人,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交付“特快专递详情单”给学院。同时将含有“邮政号码”的“重庆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生档案交寄单”返回学院。为了能准确的送达档案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地址”、“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必须准确无误,不得简写。

3)各学院需对收到的“特快专递详情单”进行核对,按要求将毕业生档案装入邮政公司提供的“高校学生档案专用袋”并粘贴“特快专递详情单”到专用袋指定位置,然后加盖公章。

4)各学院将档案按交寄要求整理完毕后,通知邮政“EMS快递”方,负责上门收取毕业生档案。同时,双方做好毕业生档案信息、数量核对交接工作后,双方在“毕业生档案交寄单(含邮政号码)”上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各学院需将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档案交寄单(含邮政号码)”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报送邮政公司盖章后存档。同时也需将“毕业生档案交寄单(含邮政号码)”电子版传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2.档案接收情况查询

毕业生本人必须在三个月内(约7月13日起)到本人档案接收管理部门清查档案是否已到,若档案接收单位声称未收到档案,请立即与邮政公司联系核查(查询电话:18996389601,联系人:肖光辉)。在档案经EMS快递寄出后,邮政公司会将快递单号以短信方式发送到学生本人留存的手机号,学生可登录网站(http://www.ems.com.cn/)查询跟踪快递行进信息。

五、相关说明

1.所有毕业生档案中必须有“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毕业生档案材料清单”(附件3)

2.迁转回原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原则上不分开。

3.以上文件及附件可到就业工作QQ群共享中下载,文件名: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档案寄送工作的通知.rar。

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处

                               20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