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2 浏览次数:

本学期即将进行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范围与指标体系等

评价对象

   1.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校本部非教学单位本学期承担课程的教师以及在我校开设公选课的外校教师均参加评教)。

   2.本学期开展的教学课程(成人本科和留学生课程除外)。

评价范围:校本部和各临床学院教师承担的本学期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公选课以及辅修课程)均需评价。

参评对象:除成教、留学生、实习生外的所有在校生。(特别说明:本学期选修了公选课的实习生需要参加评价)

指标体系:包括“重庆医科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重庆医科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评价系统开放时间

2020年10月22日—2021年1月15日(教学第8—20周)


三、评价方式及步骤详见附件3


四、学生评教组织

学生网上评教由教务处、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各院系及其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务必认真做好学生网上评教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督促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评价。


五、注意事项

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应注意向学生强调以下事项:

1.引导学生认识到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提高学生自主参与评价的意识。强调学生是教学评价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珍惜这份权利,履行好这项义务,以主人翁的态度认真对待评教活动。

2.评教分为评价教师和评价课程,二者均需完成。

3.督促学生积极参与评教,如未参加评教将影响选课。

4.网上评教过程采用学生实名登陆、匿名评价的形式,教师看不到学生个人信息。因此,请尊重老师,尊重老师的劳动,客观、公正地评价老师。

5.学生若密码遗忘,请到所属学办进行重置。(教务处已赋予各学办密码重置权限,如有问题请与教务科何老师联系,电话:65714670)

评价过程中如发现课程或教师信息错误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冉老师联系, 电话:65714675

关于本通知的内容和具体操作演示PPT,已通过教学管理系统首页、教务QQ群共享发布,教师、学生及各院系、各学生工作办公室均可下载、查询。

附件:

1.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课堂教学网上评教指标体系(学生用)

2.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课程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

3.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