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7名编外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科研助理、行政助理)》(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应聘人员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和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与他人进行良好有效的沟通;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各部门(学院)组织考评小组,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重庆医科大学编外人员聘用流程指南》的规定对应聘人员开展招聘工作。
(一)应聘报名
应聘者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本人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向指定邮箱(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投递应聘材料,或者根据应聘部门的相关要求投递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重庆医科大学编外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护照)、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以及招聘部门所需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环节
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考察、公示等环节由各部门(学院)依据《重庆医科大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重庆医科大学编外人员聘用流程指南》组织实施。
(三)聘用与待遇
按要求完成上述程序的,由招聘部门统一向人事处提交相关材料齐全后,人事处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编外聘用期间实行劳务派遣,购买社会保险;聘用期间薪酬标准为:本科毕业生(学士)2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本待遇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励、工作餐及本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各附属医院岗位待遇按照附属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附属医院招聘程序要求
各附属医院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相关办法执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是补充和选拔人才的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回避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工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如有失实,部门和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将其退回派遣公司并免责。
重庆医科大学
2020年6月30日